广州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珠江前航道(滨江路沿江路)堤防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珠江堤防的冒水隐患,增强珠江前航道堤防的稳定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广州市珠江前航道(滨江路沿江路)堤防加固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珠江前航道人民桥至海印桥之间,对珠江前航道堤防进行加固,整治冒水点23处,改造人行道路面长度1.11公里,抛石护脚长度6.88公里。堤防防洪(潮)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7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2759万元(包括建筑工程185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21万元,独立费用432万元,基本预备费25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1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各项前置条件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