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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迳水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5-24 16:02:42

广州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沙迳水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沙迳水库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1-440117-04-01-851062)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水库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沙迳水下游,工程主要任务为供水、灌溉和防洪,建成后将优化我市水资源配置,提升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管理区、进场道路、淹迁道路等。大坝最大坝高50米,坝顶宽10米。水库设计洪水位77.8米,校核洪水位78.35米,总库容296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77.0米,相应库容为2797万立方米;死水位42.5米,相应库容为83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714万立方米。

  三、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水库。大坝、溢洪道及输水管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按2000年一遇校核。工程建设工期为36个月。

  四、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84389.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0372.97平方米,建设用地12243.27平方米。至规划水平年,需搬迁安置446人,生产安置349人。

  五、项目总投资17220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外,由广州市、从化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其中:由广州市本级财政承担工程建设费和80%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费,由从化区财政承担20%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费。

  六、原则同意由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用地与选址等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主要建筑物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严格控制工程概算。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沙迳水库建设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意见:

请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相关招标工作。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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