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增强南气北上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3-440117-04-01-244265)。
项目单位为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下西村。
三、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该项目主要在鳌头站站内预留地增加1套18兆瓦电驱离心式压缩机及配套设施;新增2条鳌头站至广州压气站之间联络管线,单条管道长度550米,管径DN800,设计压力10MPa;对已建站控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实现广州压气站对鳌头站新增压缩机组控制与监视、两座站场工艺联锁保护等功能。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项目总投资为2068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478.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70.0%,由企业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管理办法》规定,对接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要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充分考虑节能需要;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运行。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关于征求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管道方案路由意见的函的复函》《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对关于再次征求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是否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函的复函》《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树木砍伐或迁移的,请严格按照属地林业园林绿化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3-440117-04-01-244265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