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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大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7-01 14:59:27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大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南大水库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1-440117-04-01-385301)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水库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桃莲村小海河干流上游,工程任务以供水(应急备用水源)、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工程完成后将解决现南大水库“危库”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水资源配置,提升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及其溢流孔和压力引放水钢管、电站、闸陂、附属道路等。坝型采用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68.7米,坝顶宽7米。水库设计洪水位202.19米,校核洪水位202.59米,总库容为2611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98米,相应库容为2181万立方米;死水位164米,相应库容为131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050万立方米。

  三、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水库。主要建筑物混凝土重力坝、重力坝溢流表孔、引放水底孔等级别为3级,引放水底孔出口坝后钢管、水电站及坝下游渠首闸陂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大坝等主要建筑物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建设工期为34个月。

  四、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98204.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6468.17平方米,建设用地15080.55平方米。至规划水平年,需生产安置110人。

  五、项目总投资1021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外,由广州市、从化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其中:由广州市本级财政承担工程建设费和80%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费,由从化区财政承担20%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费。

  六、原则同意由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用地与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主要建筑物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严格控制工程概算。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南大水库扩建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意见:

请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相关招标工作。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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