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大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南大水库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1-440117-04-01-385301)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水库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桃莲村小海河干流上游,工程任务以供水(应急备用水源)、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工程完成后将解决现南大水库“危库”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水资源配置,提升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及其溢流孔和压力引放水钢管、电站、闸陂、附属道路等。坝型采用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68.7米,坝顶宽7米。水库设计洪水位202.19米,校核洪水位202.59米,总库容为2611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98米,相应库容为2181万立方米;死水位164米,相应库容为131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050万立方米。
三、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水库。主要建筑物混凝土重力坝、重力坝溢流表孔、引放水底孔等级别为3级,引放水底孔出口坝后钢管、水电站及坝下游渠首闸陂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大坝等主要建筑物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建设工期为34个月。
四、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98204.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6468.17平方米,建设用地15080.55平方米。至规划水平年,需生产安置110人。
五、项目总投资1021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外,由广州市、从化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其中:由广州市本级财政承担工程建设费和80%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费,由从化区财政承担20%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费。
六、原则同意由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用地与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主要建筑物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严格控制工程概算。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南大水库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