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送来《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审批环岛路(沙渡路-石岗路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是优化提升“一江两岸三带”整体格局的需要,是构筑琶洲南区“四横五纵”规划路网的要求,是促进海珠区经济发展,完善市政配套设施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周边居住、营商环境的需要,能给当地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环岛路(沙渡路-石岗路段)工程全长 2.939km,起点顺接现状沙渡路,终点顺接规划石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为26至40m宽,双向四车道和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40237.07万元,工程费用33726.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29.74万元,预备费2980.52万元。资金来源为广州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本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由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