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客轮公司至新光公园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穗水规计会纪〔2023〕75号),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客轮公司至新光公园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左岸黄冲涌上游,对后航道客轮公司至新光公园段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工程全长为228米,整治段堤防等级为1级,堤防防洪(潮)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三、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为26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48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17万元,独立费用396万元,基本预备费200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44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2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20万元。请按不超过以上可研估算开展限额设计。
四、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出资。
五、建设管理模式。该项目由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设。
六、建设起止年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
七、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客轮公司至新光公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