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石井水泥厂下游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穗水规计会纪〔2024〕40号),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石井水泥厂下游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珠江西航道左岸石井水泥厂下游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按照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加固珠江西航道堤防石井水泥厂下游段,整治长度353米,工程涉及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钢筋混凝土浇筑等,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
三、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为350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9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35万元,独立费用474万元,基本预备费26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58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2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24万元。请按不超过以上可研估算开展限额设计。
四、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出资。
五、建设管理模式。该项目由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设。
六、建设起止年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
七、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石井水泥厂下游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