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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际呼吸医学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9-09 17:24:43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关于申请审批国际呼吸医学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国际呼吸医学中心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会议的纪要》(联审住建〔2024〕12号),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国际呼吸医学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中部规划一路西侧,广州呼吸中心东南侧。本项目新增床位1000床。新建总建筑面积142700平方米,包括七项设施用房、大型医用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室外工程、配套公用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0485万元,其中:工程费1275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922万元,预备费7124万元,征地拆迁费10875万元。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剔除中央、省资金后,市本级财政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则上按 8:2 比例分担;市本级财政出资部分,基本建设投资由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征地拆迁费用由市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国际呼吸医学中心项目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已包含与项目建设工程同时施工、安装所需的重要设备、材料。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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