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送来《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审批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是优化提升“一江两岸三带”整体格局的需要;是促进海珠区经济发展和完善市政配套设施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周边居住、营商环境的需要。项目建设将进一步缓解琶洲南片区交通压力,打通琶洲南片区交通路网功能,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南区,全长1697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智慧城市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2581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703.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96.29万元,预备费1911.97万元。资金来源为广州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根据《琶洲南区土地征收储备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项目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六、在后续工作推进中,请根据项目评审意见和我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强化整体衔接、注重风险评估,进一步深化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