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这一文件的发布,将有助于我国明确绿色产业的界定,从国家层面进一步聚焦需要重点发展的绿色产业,同时引导各部门、各地方更有针对性的出台绿色产业支持政策,吸引各方资金投入绿色产业,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壮大,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导向,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新支撑,为助推经济增长提供绿色新动能。
一、绿色产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支撑,《目录》出台对推动绿色发展意义重大
改善生态环境任重道远,必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我国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39.6%、34.3%、27.7%。然而,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例如,2017年仍有70.7%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因此,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治本之策,绿色产业是绿色发展的产业支撑。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推进绿色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以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资源循环利用等为代表的绿色产业,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产业支撑,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内容,对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还面临一系列问题。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发展绿色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绿色产业迅速壮大。相关产业增长势头迅猛,2010-2017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从2万亿元增长到5.8万亿元;2010-2018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增长了近200倍,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增长了5倍多。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稳步下降,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绿色装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部分装备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相关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逐渐普及。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仍处于培育和成长的初期,还存在概念界定不够清晰、单打独斗比较多、统筹协调比较少、政策体系有待完善、市场秩序亟待规范等一系列问题。未来还需要将发展绿色产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从多个方面进行不懈努力。
清晰界定绿色产业,助推产业更好发展。由于缺少统一明确的界定,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绿色产业的认识不尽相同,个别地区甚至曲解了“绿色”概念,导致对绿色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过于分散,甚至被“浅绿”和“漂绿”项目挤占。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也导致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在具体操作时难以顺利落地。为此,我国迫切需要出台一个统一的并能获得多方共识的《目录》,明确划定我国现阶段绿色产业的范畴,从而引导有限的政策和资金聚焦到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为绿色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目录》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目录》充分考虑了国情和当前发展需要。绿色产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会因为区域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重点攻坚对象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目录》在遴选绿色产业时,充分考虑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能源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痛点、产业技术现状等基本情况,并充分反映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重大发展任务的产业需求。
《目录》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国际上针对应对气候变化界定的绿色产业相关目录,通常都不包括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一些目录也不包括核电,但煤炭依然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60.4%(2017年),因此《目录》将煤炭清洁利用、清洁燃油生产、核电装备制造、核电站建设和运营都纳入到了清洁能源产业中。又如,为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给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提供技术支撑,《目录》将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土壤污染防治装备等先进环保装备的制造,及良好水体保护及地下水环境防治、重点流域海域水环境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扬尘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农用地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污染治理活动,都纳入到了节能环保产业中。
三、《目录》充分衔接既有政策和标准,力求凝聚最广共识
《目录》着重体现了现有政策的要求和发展重点。《目录》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作为核心内容,也充分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国家纲领性文件对绿色产业提出的要求。《目录》与节能减排、节能环保产业、生态环境保护、气水土污染防治、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发展等方面战略、规划的具体任务要求进行了充分对接。同时,《目录》也着重体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能源局、银保监会等政府部门近年来提出的绿色产业发展重点。
《目录》尽可能对接了国内外已有绿色产业界定准则。《目录》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从编制目的、覆盖范围、分类情况和具体描述等方面,对国内外已有绿色产业界定准则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对比。相关准备包括国际上颇具影响力的《绿色债券原则》、《气候债券标准》等,以及我国近年发布的《绿色信贷统计》、《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等。这些准则对绿色产业或项目的界定不尽相同,但基本都覆盖了能效、清洁/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利用、节水与水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适应气候变化这些被普遍认为是绿色的领域。我国《目录》也全面覆盖了上述领域,并在具体产业选择上结合国情,体现了中国特色。
四、《目录》覆盖产业链各个环节,注重实用性和先进性
《目录》力求全方位推动绿色转型。绿色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转型,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绿色产业必须覆盖产业上、中、下游多个环节,才能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因此,《目录》既涉及了制造业,也涉及了农业和服务业;既包括了产业链前端的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品和装备制造,也包括了产业链末端的绿色产品采购和使用。
《目录》通过挂钩标准突出实用性和先进性。国内外已有准则的对比研究表明,只简单给出产业名称的目录,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往往有限。为了增强实用性,《目录》配备了解释说明,针对每一个三级条目,逐一说明了每个产业的内涵和需要遵从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目录》对装备、产品、工艺、工程建设等都提出了较高标准要求,例如,对大多数节能装备制造业而言,《目录》只纳入了生产最高能效等级产品的产业,以此体现绿色产业的先进性、引领性,并鼓励制造商和用户生产、使用“深绿”产品,推动行业整体升级。(宏观院能源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