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国企混改不是分批次、渐进的私有化,不是国退民进,而是要有效推动国有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交叉持股共同发展,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率。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竞争力;有利于拓展民营资本发展空间,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共同繁荣;有利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中国联通混改方案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案例。
一、正确认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当前人们对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想认识尚不统一,对于混改的内容及方式等存在着一些误区和分歧,影响了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心和动力。有些人认为我国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会成为“中国版的私有化”形式,想当然的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同于国有资产流失,甚至认为就是私有化的一种实施路径,是分批次、渐进的私有化。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发展混合所有制与私有化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私有化是指将现存的国有资产转移到非国有经济部门,是一种存量上的改革,私有化改革的结果是国有资本在规模与范围上的大规模收缩,甚至是完全退出。
混合所有制改革绝不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不是削弱国有经济,不能以是否混合与混合多少来衡量改革的态度与性质,而是要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更好地融入市场,与不同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并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我国当前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量与增量改革并重,甚至更加注重增量改革,是对未来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优化与重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不会使国有资本减少,而且有利于将国有资本进行更好的优化配置,是把握、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求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和途径。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针对当前国有企业仍然存在的产权模糊、投资主体不明确、投资方的权利和责任不清晰等问题,从明晰产权入手,通过市场化途径引入非公有资本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但绝不是化公为私和私有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引入“所有者的眼睛”来提高监督效率和降低监督成本,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要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混合所有制改革绝不是“国退民进”,而是要实现“国进民进”、“国民共进”、共同发展。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的优势,激发各种所有制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有效发挥国有资本的规模大、技术领先和管理规范等优势,有效发挥非公有制资本机制灵活、运营效率高和创新意识强等优势,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充分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将国有资本的规模优势与民营资本的灵活市场机制优势有机结合、合二为一,从而产生“1+1>2”的治理效果。
混合所有制经济从本质上说就是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相互参股的股份制经济,是一种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资本组织形式。以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为导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依托混合所有制的多元产权架构及其运行机制,可以增强国有资本或公有资本对其他资本的辐射带动功能,吸引和放大民营资本投资,从而直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在市场竞争、资本流动和优化重组中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拓展民营资本发展空间
我国规模庞大的民间资本是社会财富的象征,是改革开放的最伟大成果之一,理应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社会财富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然而由于市场竞争环境、行业准入、民间投资权益保障机制等多方面原因,民营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国家重大项目、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积极性不高。恰恰在这方面,国有企业有项目资源、人才科技、行业积累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当前,国家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正是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各取所长、优势互补的大好机遇,为民间资本规范发展、持续增值提供了难得的投资出口和项目合作平台。民间资本应积极参与到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自身长远规范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和制度基础。
从这次国有企业改革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看,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创新力度空前,对于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不设禁区,包含了商业类、公益类等各行各类国有企业,以及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和其他部门管理的各类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仅仅只是提出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已经为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民间资本可以在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寻找投资合作机会。民间资本的投资范围和领域大大拓展,未来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景可以说是无限广阔。
2016年以来,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开放竞争性业务、破除行政垄断、打破市场垄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网运分开、特许经营等。目前已开展两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第三批试点也已着手启动。2017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明显提速并取得实质性突破。混合所有制改革及相关试点企业和项目涵盖了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要基础设施的方方面面,随着国企改革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的逐步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必将大大拓展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有力激发民营资本投资动力,为民营资本发展开拓无限空间。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微观主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推动各类产权主体交叉持股、取长补短、共赢发展,构建产权多元、权责一致、自主经营、治理优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目的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多种资本优势的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里,无论国有股份占比多少,仅以国有资本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和分享收益,企业管理方式彻底去行政化,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混合所有制企业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公平公开公正竞争,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防止国有垄断企业滥用市场地位妨碍竞争的行为,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微观企业主体,有利于奠定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微观基础。
当前,国有企业发展尚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是解决这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借助不同性质资本的特点,实现不同所有制资本的优势互补,形成各种产权主体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能够推动国有企业健全优胜劣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内部管理机制,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能够进一步明晰产权,强化不同产权主体监督制衡,更加高效地规范约束国有企业资产处置、防范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银温泉 刘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