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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9〕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情况如下:
一、出台背景
“招标投标”是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招投标制度改革是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简化招投标审批程序、优化招投标流程、提高招投标效率,对改善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新形势下市场各方主体对招标采购的需求不断更新,改革现行招投标管理机制、提高效率、简化程序的愿望也不断增强。
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落实建设工程招标人负责制为核心,以注重公平、提升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原则,从优化评标定标方法、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发包方式、提高招标效率等方面着力,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了9大改革措施:
1.取消自行招标备案程序;
2.全面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
3.探索扩大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试行范围;
4.实行合并招标及预选招标;
5.建立预选承包商制度;
6.缩短简单小型项目备标时间;
7.推广扩大电子招标投标范围;
8.由招标人决定招标活动开始时间;
9.取消招标人参与评标的限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中各责任部门将根据市政府部署,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改革措施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并予以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