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六种行为将重点清理!
2017-12-1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对照《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对现行规章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
重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