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40号)要求,现就全面清查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情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未制定目录清单、公布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在2月25日前完成整改。各区应严格按照“五不进”原则,根据本区价费管理工作实际,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统一规范样式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正式对外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将在3月初对各地各部门网站发布收费目录清单的情况进行抽查。
二、请各区对本部门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情况进行清理总结,并于2019年2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附收费目录清单正式发文复印件)报我委汇总。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