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劳动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河区五山路华南农业大学停车场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对外开放的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大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二、持临时卡的各类机动车辆入校时间不足1小时,且由原进校门出校的,免收停放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三、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四、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前提下,本文有效期两年。
五、《关于华南农业大学配套露天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10〕137号)停止执行。
六、如不服本决定(批复),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联系电话:020-83555988;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联系电话:83133099)或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