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9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经清理,原市物价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8号)等相关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附件:
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 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文件目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9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经清理,原市物价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8号)等相关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附件:
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 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文件目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