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512号)转发给你公司,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请下载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