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请下载附件: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