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广州供电局在5月14日前将我市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的电费收取有关情况报我委(价格管理处)。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各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广州供电局在5月14日前将我市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的电费收取有关情况报我委(价格管理处)。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