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部署,我委启动了《关于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修订工作,形成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文件及时间。修订文件及起草说明详见附件,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30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如对《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详细理由和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单位和职务职称;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一)邮寄方式。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32。
(二)电子邮件方式。邮箱:sfgwjgc@gz.gov.cn,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邮件发送意见建议文件需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
请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