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和网络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关于政府定价管理和有线数字电视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我委牵头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按照《广东省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公示之日起30日内。
二、意见提交方式。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详细理由和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单位和职务职称;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一)邮寄方式(中国邮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32。
(二)电子邮件方式。邮箱:sfgwjgc@gz.gov.cn,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邮件发送意见建议文件需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